【聯合報/蘇詠智】
好萊塢浪漫喜劇片曾經在台灣有過非常風光的票房佳績,最具代表性的銀幕情侶檔中,湯姆漢克斯與梅格萊恩都具備「鄰家」親切特質,格外贏得觀眾喜愛,兩人3度主演的「跳火山的人」、「西雅圖夜未眠」、「電子情書」,台灣票房走勢是一路往上,尤其「電子情書」不但將同檔轟動全台的日本恐怖片「七夜怪談」壓下,也風光打進全台年度外片賣座榜Top 10,比不少特效動作片都熱賣。
湯姆漢克斯與梅格萊恩會成為銀幕情侶組合,其實也是意外,最早女編劇諾拉艾芙蓉的作品「當哈利碰上莎莉」籌拍時,湯姆漢克斯認為劇本的分量太輕,不過是插科打諢而已,沒有接下男主角,結果梅格萊恩等待半天,等到比利克里斯托點頭接演,片子上映後出奇大賣,湯姆漢克斯發現自己看走眼,但比利克里斯托也沒有再和梅格萊恩繼續攜手下去,梅格下一部片就換成與湯姆漢克斯搭檔合演「跳火山的人」。
「跳火山的人」雖然是「發暈」金獎編劇約翰派屈克山利編導,卻讓影評人抱怨浪費一個還算有潛力的題材,湯姆漢克斯與梅格萊恩的第一次攜手並沒有亮眼成績。說也奇怪,湯姆、梅格之後兩年多各自有新的銀幕搭檔,卻都沒有賣出好成績,終於諾拉艾芙蓉完成「西雅圖夜未眠」的劇本,原本考慮過丹尼斯奎德、茱莉亞羅勃茲等扮演男女主角,繞了一大圈之後,促成湯姆漢克斯與梅格萊恩第2度合作,有趣的是,兩人直到片子快結束才真的有對手戲,搭檔地有點勉強,然而片子的票房竟比「跳火山的人」多出3倍多,也讓他們終於成為通過賣座考驗的黃金銀幕情侶檔。
於是到了數年後的「電子情書」,諾拉艾芙蓉在籌備之初就沒換過男女主角人選,各方也都期待「西雅圖夜未眠」鐵3角再攜手,諾拉向來喜愛用經典老片為新作加持,「當哈利碰上莎莉」中有「北非諜影」,「西雅圖夜未眠」有「金玉盟」,「電子情書」中不只有「教父」,全片主要設定、發展都脫胎自匈牙利劇作家米克羅斯拉斯洛在1937年於布達佩斯劇院首演的腳本「香水店」,兩年多後由德國裔名導劉別謙改編成了電影「小店鴛鴦」,在抗戰時期的「孤島」上海曾經上映,至今已被視為好萊塢經典文藝片。
「小店鴛鴦」描述兩個在禮品店工作的男女,互相不滿意對方,但意外成為筆友、在不知道對方真實身分下,反而能夠敞開心扉,發展出戀情。20世紀末,已經沒有多少人真的還在用筆寫信,更甭提傳統的「交筆友」,諾拉艾芙蓉把背景從大蕭條前的布達佩斯搬到當代紐約,男女主角各自成了連鎖大書店、傳統書店的經營者,彼此之間的不對盤更多是因為企業大鯨魚要吞併小蝦米的趨勢變遷,賦予較多的社會意義。男女主角不再寫實體信,而是透過電子郵件來傳情,女主角請教神秘的網友如何擺脫職場上的困境,卻沒料到那個拿「教父」台詞鼓舞她、給她力量的網友正是自己倒胃口的連鎖大書店高層。
上一回在「西雅圖夜未眠」中,湯姆漢克斯的鰥夫深情、難忘已故亡妻,形象非常討喜,反而梅格萊恩扮演的勇敢追愛女記者,較無明顯特出之處,「電子情書」彼此剛好倒過來,梅格的小書店老闆親切、甜美又可人,湯姆漢克斯的角色倒是心機有點重,不無狡猾的手段,就沒有梅格那麼得人疼。這一次湯姆漢克斯與梅格萊恩的對手戲非常多,搭配紐約怡人的風光,幽默逗趣的對白,卡洛爾金獻唱的動聽插曲「Anyone At All」,成為一部絕佳約會電影。
「電子情書」美國排在年底將近耶誕大檔時上映,台灣因為跨年、春節等大檔都已經被一堆特效強片佔據,只好等到隔年的3月底春假檔上映,不過台灣觀眾喜愛湯姆配梅格,片商很輕鬆談到了西片幾家龍頭院線,氣勢如虎添翼,如願開出票房大紅盤,賣座一路開高走高,創下令人眼紅的佳績。
梅格萊恩曾是紅極一時的「美國甜心」,曾經有機會與老公丹尼斯奎德過境台灣轉赴新加坡,當時機場記者趕忙拍攝、想要訪問,她卻露出和銀幕上的甜美完全180度距離的嚴肅表情,令各方驚覺「假戲畢竟不是真實人生」。甜心型的女星最怕形象破壞,無法繼續在銀幕上裝可愛,梅格萊恩就在千禧年捲入與羅素克洛合作拍片傳緋聞事件後,影壇氣勢即重挫,隨後試圖轉型也不成功,又被傳整形失敗、五官巨變,她也愈來愈難搶到大片重要角色,反而丹尼斯奎德在離婚後一度接連演出「明天過後」等票房巨片,出過一陣子鋒頭。
今年逢「當哈利碰上莎莉」在美國上映滿30周年,比利克里斯托與梅格萊恩再度聚首,不少網友感嘆當年的甜姐兒已經不見蹤跡,現在的梅格再也回不去。台灣則是「電子情書」上映滿20周年的紀念,好萊塢文藝喜劇亦有許久沒打進台灣年度票房Top 10,不知哪一對俊男美女的組合能夠刺激台灣影迷進戲院捧場的興趣?
原標題:花11萬拍回疑似A貨,司法拍賣要先「打假」
視點
嚴厲打擊假貨,是法律的基本立場。司法網拍拍出疑似假貨,確實不太應該。
據報導,近日,深圳向女士爆料稱,自己在司法網拍時花112700元拍下一款手包,自己找到奢侈品鑒定機構估價,估價結果令她大吃一驚,對方稱這是一款仿冒的愛馬仕鉑金包,只值幾千元。為此,向女士請求負責網路拍賣的法院撤銷該款手包的拍賣,退還拍賣款項。
對此,南京市玄武區法院回應稱,將主動聯繫買受人,結合其異議申請及相關證據,按規定予以審查處理。
司法網拍是法院近年來普遍採用的以網路電子競價方式公開處置財產的行為,確保了司法拍賣的公開、公平、公正,也能讓拍賣的受眾更廣,更好地處置財產。在此語境下出現的假貨醜聞,值得審視。
在該事件中,當事人花逾11萬元拍下疑似A貨,請求法院撤銷拍賣,退還拍賣款項,並非簡單悔拍。據報導,她找了數家奢侈品鑒定機構對手包進行初步估價,得出的結果如出一轍——市場價值在幾千元,與二十萬的真品價相去甚遠。這已不只是拍品與期望不符這麼簡單。
從法院角度講,嚴厲打擊假貨是法律的基本立場。本應是履行法律正義的司法網拍卻拍出疑似假貨,確實不太應該——不少參拍者之所以參與競拍,也是基於某種信任心理——認為拍賣品是有司法公信兜底的。若花高價卻拍回仿品,難免跟參拍者的心理預期有差距。
事實上,司法拍賣拍出A貨,並非沒有前例。2016年,某縣人民法院「司法網拍」掛出一件拍賣物品「高仿LV包」,此後引發爭議,拍品被撤回,當地工作人員承認「因執行法官對拍賣品合法性審查不細、把關不嚴、考慮不周所致」。
再聯繫到這次事件,這或許也提示:司法網拍制度有些地方亟待完善。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法院只要在拍賣公告中聲明不能保證拍賣財產真偽或者品質,就不用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決定參與了競買,視為對拍賣財產完全了解,並接受拍賣財產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也就是說,只要法院在變賣公告中作出風險提示,哪怕是競拍品出現假貨,從法律上來說,涉事法院並無過錯。
這從司法上來說,有其合理之處。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執行的涉案物品量比較大,相應的流程比較複雜,很少有法院能對物品的真偽進行鑒定,此外,法院本身也未必具備鑒別的能力。
但這類風險提示規避了法院的風險,對消費者的利益而言,卻存在一道豁口:想買真卻買到假,這無異於掉進坑裡,權益也受到損害。考慮到司法拍賣拍出假貨,一邊連著當事人的經濟利益,一邊連著司法公信,這類問題顯然需要被正視。
在此事上,當事人拍下的包是否是假貨,仍需進一步鑒定,相信涉事法院也將會對此事作出公平公正的處理。從長遠來看,法院拍賣假貨對競買人雖不構成欺騙,但可能損害參拍者權益,有違禁售假冒商品的規定,也間接侵害真貨商標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鑒於此,司法拍賣或許也該先「打假」,至少應有對拍賣財產的合法性審查,而不能靠競買人現場鑒別真偽、風險自擔。
□何勇海(職員)